各市医学会,省属高等医学、药学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辽宁医学科技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要求:
推荐2016年辽宁医学科技奖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医学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要发现;
(二)完成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要医学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
(三)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制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医学技术发明;
(四)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在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及医疗费用控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成果;
(五)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
已获得国家科技部、中华医学科技奖和辽宁省政府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均不得再申报辽宁医学科技奖。
推荐单位请按照《辽宁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和《辽宁医学科技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做好推荐与申报工作。推荐项目应为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学科普作品应为2015年12月31日前出版发行。
二、推荐:
(一)单位推荐: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所属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各市医学会及辽宁省高等院校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直接报送辽宁省医学会。
(二)专家推荐: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辽宁省医学会会长、副会长,或辽宁省医学会各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每名专家须独立填写《推荐专家意见表》(附件3),写出对所推荐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专家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三、材料要求:
(一)请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辽宁医学科技奖推荐书》(附件1),并提供附件材料。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要求提交1份,采用胶装,不加封面。
(二)按要求填写中文《项目摘要》(附件4)。提交1份,双面打印或复印。
(三)推荐临床应用技术的项目,还须提交该技术的第三方评价证明及近3年应用该项临床技术的应用证明。
(四)推荐医学科普项目,须提交2套医学科普作品。
(五)推荐单位须填写《2016年辽宁医学科技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一式一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完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的,请提交《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一式1份。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各推荐或申报单位登录"辽宁省医学会辽宁医学科技奖申报系统“,网址:http://59.46.43.51:82/kjjreport/login.jsp,进行项目申报和下载《辽宁医学科技奖推荐书》等相关文件。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申报时间截止系统将自行关闭。网络审核通过的项目请将纸质版项目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辽宁省医学会。
五、申报地点及联系人:
辽宁医学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110005)
联 系 人:王恩来
联系电话:024-23371136 15942354882
辽宁省医学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