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医学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医学会专业学组管理办法》要求,省医学会拟对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和三个专业学组进行换届改选,现将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换届青年委员会和专业学组
1.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2.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危重症救治学组;
3.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胎儿学组;
4.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助产学组。
二、候选人条件
(一)青年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
1.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学组组员候选人条件
1.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新当选组员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连任组员年龄不超过58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详见《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和专业学组组员候选人建议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推荐要求
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协助我会做好此项推荐工作,并将《2016年省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和《2016年省医学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组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分发给被推荐人填写,加盖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医学会的公章,于2016年8月17日前邮寄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邮编110005
联系人:王祎璐 024-23391410
王 予 024-23391413
辽宁省医学会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