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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省医学会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17/01/06 浏览:2614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和中华医学会《关于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地方医学会)》文件精神,现将我会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是本会会员,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是本会会员,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三、推荐流程
请各有关单位依据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经民主协商推荐。
省医学会将制定推荐工作方案和成立推选小组,严格按照院士标准和条件,经过民主程序,推选出院士候选人上报至中华医学会。
四、申报材料
1、《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简表》(附件1)2份;
2、《同行专家评议表》(附件2)2份。
五、时间安排
因时间紧迫,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务必于2017年1月13日17: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逾期视为不推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予
联系电话:024-23391413 13998895813
联系地址: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邮编:110005

辽宁省医学会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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