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经省医学会研究决定,拟成立省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新生儿学组,现将推荐学组组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目前仍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所在单位有独立本专业病房;
4.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5.年龄在58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见《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新生儿专业学组建议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要求
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协助我会做好此项推荐工作,并将《辽宁省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新生儿学组组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发给被推荐人填写,加盖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医学会的公章。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于2017年8月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邮编110005
联系人:王懿俏 024-23391413
附件:1.《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新生儿专业学组建议名额分配表》
2.《辽宁省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第五届委员会新生儿学组组员候选人推荐表》
辽宁省医学会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