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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推荐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2018/08/24 浏览:2095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医学会青年委员会管理办法》要求,经省医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研究同意拟新成立激光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现将推荐青年委员会委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详见《辽宁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建议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要求
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协助我会做好此项推荐工作,并将《2018年省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分发给被推荐人填写,加盖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医学会的公章。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5室,邮编110005
联系人:刘 俐 024-23391026

附件1:《辽宁省医学会激光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建议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年省医学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辽宁省医学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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