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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08 浏览:2253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协《关于开展2018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科协发〔2018〕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本评选面向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学科、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和学术著作。

二、申报条件

(一)成果为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撰写。

(二)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我省工作(不包括在读学生),成果为在我省工作期间产生。

(三)参评学术论文需是公开发表;学术著作需正式出版。

(四)申报作者顺序应与实际发表顺序一致,申报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五)每人仅限报1项成果,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

(六)申报成果不得泄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往届参评过的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登录省科协网站→进入成果奖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通过系统打印填报好的纸质申报表并在学术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单位审核→合格后加盖公章→报送省医学会。

(二)省医学会对征集成果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成果汇总上报省科协。

四、上报材料要求

(一)根据成果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学术论文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出版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正文实名复印件,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学术著作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表打印稿1份,并提供原著作1部,能证明成果价值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二)材料要求:

1.提交的所有纸版申报材料要用A4纸打印,申报表印章齐全,其他相关材料附在申报表后方可生效。

2.所有提交的纸版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五、截止日期

请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省医学会邮箱;纸质版邮寄至省医学会,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宏岩

联系电话:024-23391410转805

电子邮箱:lyxshb@sina.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8房间

辽宁省医学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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