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委预算管理各医院:
根据《关于2018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辽卫规划函〔2018〕4号)的要求,受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委托,辽宁省医学会承担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要点
1.考评时间:2018年9月15日;
2.报名地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3.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8月5日 ;
4.接收报名材料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3日;
5.接收报名材料明细:①《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字、手工填写联系电话)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考生信息真实性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格式见附件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④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医师类)⑤毕业证书复印件(报考技师类);
6.报名材料及相关复印件必须清晰、真实、完整,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不通知复审,不能参加今年考评。材料必须以快递方式邮寄到辽宁省医学会,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323室,联系人:孙欣楠,邮编:110005,电话:024-31878521。
二、参加考评人员及考评专业
1.参加考评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不包括实习时间),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合格证》或《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的上述类别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报名参加2018年度全国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已经取得合格证书但超过有效期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在此次考评范围内。
2.考评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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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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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T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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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CT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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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MRI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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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MRI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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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LA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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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LA、(X刀、Y刀)}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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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LA、(X刀、Y刀)}物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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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X刀、Y刀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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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核医学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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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核医学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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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核医学物理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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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核医学化学师 |
三、准考证打印
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于9月10日---9月1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考生考试后两个月可在网上查询成绩。
附件:考生信息真实性证明
辽宁省医学会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