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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9年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9/04/30 浏览:2059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学术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传播,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促进人才成长, 2019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著作工作,获准资助的著作,由中标出版社统一出版。现将省科协《关于申报2019年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的通知》(辽科协办发〔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重点资助理、工、农、医等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工程技术等著作的出版,资助的著作必须具备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一般不低于20万字。优秀科普图书也可列入资助范围。博士论文、未做修订的再版书、已发表文章的汇编、各类教材、资料汇编、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资助对象

凡在省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6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资助,对40周岁以下的青年作者予以适当倾斜。2019年拟资助出版著作20部,其中对10部优秀著作提供全额资助,对10部优秀著作提供差额资助,不足费用由申报者自筹资金。

三、申报程序

由个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科协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著作申报表》(附件1),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填写《汇总表》(附件2,此表仅发送电子版即可),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将两表、著作成稿、主要完成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纸质版发至省医学会,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于6月1日前发送至省医学会邮箱,逾期不候。我会将组织评审,推荐3部著作报送至省科协。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当年及今后的申请资格。

2.若获准资助出版,《申报表》中主要完成人姓名和排序不得更改。

3.为扩大对科技工作者著作的资助范围,上一年已资助出版的,下一年不连续资助,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2部。

4.获准资助出版资格后放弃出版的,取消其推荐单位两年推荐资格,取消主要完成人五年申报资格。

5.著作成稿须装订成册,整齐美观,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

6.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著作申报质量。

五、联系方式

张宏岩 辽宁省医学会 024-23391410 15040152782

邮箱:lnsyxhxsb@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2室

辽宁省医学会

2019年4月28日

学术组织部  电话:024-23391410  |  医疗鉴定  办公室电话:024-23381798  |  辽宁医学杂志  电话:024-81916605  |  考试部  电话:024-810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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