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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答辩评审时间及要求的通知
2019/05/15 浏览:2161次

各有关单位:
我会定于2019年5月22日下午在沈阳召开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现场答辩评审,请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本单位资格审查合格项目负责人按时参加现场答辩评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5月22日(周三 )下午13:00-17:20
二、地点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号楼3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三、要求
1.项目答辩时间为20分钟(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作为主陈述人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非申报项目参加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3.项目报告统一采取PPT方式,具体内容和格式请参照项目申报书,报告重点内容为:
(1)申报项目已有技术基础,包括与项目核心技术直接相关的授权专利或其他授权知识产权归属情况和许可方式,项目负责人、专利权人和联合申报企业的权、责、利是否明确等;
(2)项目所处阶段:获得专利、完成小试、正在中试、完成中试、即将批量生产等。
(3)产品的应用前景、市场价值和经济效益情况等;
(4)联合申报企业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财务情况、与项目相关的技术优势和契合程度、对本项目的资金支持额度等;
(5)项目执行期内转化出样品或产品的可能性;
(6)推荐单位对项目的支持力度;
(7)其他需要说明与申报项目相关的重要内容等。
4.答辩人员应按答辩时间安排提前90分钟抵达指定答辩地点,按要求做好报告准备工作。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推荐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6.请各项目推荐单位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7时前,将本单位答辩项目PPT(电子版)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10份)统一汇总报送至辽宁省医学会。
四、联系人
辽宁省医学会 吕哲菥 024-23391410
辽宁省医学会 宫 爽、王 予 024-23391413

学术组织部  电话:024-23391410  |  医疗鉴定  办公室电话:024-23381798  |  辽宁医学杂志  电话:024-81916605  |  考试部  电话:024-810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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