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学会
学术活动
专科分会
医学鉴定
下载专区
联系方式
最新通知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08/02 浏览:2412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辽宁省科学技术协会近日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我会作为推荐单位可以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1-2名。现将我会有关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限报1名,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经民主协商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省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辽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候选人信誉进行记录。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候选人不得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渠道推荐参加评审。

   四、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公章。

   (二)《推荐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纸质和Excel电子版各一份。

   (三)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四)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鉴定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七)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省科协组联部邮箱。

   五、截止时间

   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于2021年9月1日下午17:00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

   张宏岩  024-81006185转8001

   邮箱:lyxshb@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1室

   邮编;110005



                      辽宁省医学会

                      2021年8月2日




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x

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关于印发《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的通知.pdf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学术组织部  电话:024-23391410  |  医疗鉴定  办公室电话:024-23381798  |  辽宁医学杂志  电话:024-81916605  |  考试部  电话:024-81006131

版权所有©辽宁省医学会 |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 | 邮箱:lyxshb@sina.com 辽公网安备110402430047号 辽ICP备17012964号-1 沈阳网站建设:思勤传媒提供全程网络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