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
为促进我省青年人才的培养,经专科分会申请,省医学会研究,决定新成立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等5个青年委员会,现将推荐青年委员候选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拟新成立青年委员会
1、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2、内分泌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3、内科学分会第九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4、糖尿病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5、心血管病学分会第八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1、从事本学科专业技术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热心学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4、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详见《2016年省医学会拟新成立5个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建议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四、要求
请各市医学会协助我会做好此项推荐工作,并将《2016年青年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分发给被推荐人填写,加盖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医学会的公章,于2016年5月20日前邮寄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邮编110005
联系人:夏若冰 王 予
联系电话:024-23391410,024-23391413
二○一六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