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调动我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科协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二届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请按照《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纸质版《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两份(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
2.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PDF版(做成一个文件,不大于10M)一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不超过5篇)、著作的封面及版权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在《目录》上盖单位公章。大专院校候选人须盖院校公章,经济效益证明须盖相关单位的财务公章。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word版一份。
二、截止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医学会。
三、其他事宜
1.请各有关单位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对我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促进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社会风尚的形成。
2.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由省科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四、联系方式
辽宁省医学会 张宏岩 024-81006187
白楠楠 024-23396670
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1室
电子信箱:zhanghongyan.wsjkfwzx@ln.gov.cn
附件:1.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办法
2.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辽宁省医学会
2020年6月8日